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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考分数线

2023中考成绩查询

2023德化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23-4-21 7:48:47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不详

2023德化中考政策方案

2023年德化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为统筹做好中考中招工作,确保2023年我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根据《2023 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泉教中〔2023〕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安排与要求
(一)考试性质
实行初中毕业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二)考试科目与类型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等级性考试与合格性考试两类。等级性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下同)、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等10门科目,其中地理、生物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初中二年级)进行。合格性考试科目: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3门科目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其中生物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安排在八年级(初中二年级)进行。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参照泉州市教科所编写的《泉州市初中音乐、美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指导意见》《泉州市初中信息技术水平测试指导意见》,由学校组织实施;信息技术实行上机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实行现场操作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参照泉州市教科所编写的《泉州市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水平测试指导意见》,按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初三物理、化学和初二生物实验操作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组织实施。合格性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统一安排于2023年5月份举行,成绩以“合格”与“不合格”呈现,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省级达标高中学校录取的依据之一,其中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的学生其物理、化学、生物实验现场操作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以上(含合格)。
    各学科考试命题以教育部义务教育初中学科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各校要深刻理解领会学科课程标准,准确把握“双减”背景下的学科教学重点难点和知识的深度广度,立足减负提质,创新教与学方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坚持“五育”并举,将立德树人落到实处。
(三)考试组织
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9个科目及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实行省级统一考试,全部实行书面闭卷笔试形式。其中,道德与法治科目、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同场合卷进行。
(四)考试时间
1.省级统一考试。2023年中考省级统一考试安排在6月24日-26日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6月24日 语文(8:30—10:30) 数学(15:00—17:00)
6月25日 物理(8:30—10:00)
化学(10:45—11:45) 英语(15:00—17:00)
听力测试从15:00开始
6月26日 历史(8:30—9:30)
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10:15—11:55) (八年级)
地理(15:00—16:00)
生物(16:45—17:45)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疫情形势下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3〕4号)精神,为更加安全有序开展今年体育中考测试工作,经综合研判,取消2023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中必考类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200米游泳(泳姿不限)项目,相应成绩按满分15分计入学生体育中考成绩。抽考类和抽选考类项目按原公布项目进行,具体实施意见另行通知。往届生须重新参加升学体育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五)考试评卷
中考省级统考科目由泉州市教育局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中考评卷具体工作由泉州市教育局普通中学教育科、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市教科所等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各校要针对网上评卷的答题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模拟训练,使全体考生正确掌握和使用答题卡作答的要求。答题卡作答时要使用2B铅笔和0.5毫米的黑色签字笔。具体要求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另行通知、布置。
(六)考试科目的成绩与使用
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中招录取采取“省级统考等级性考试9门科目成绩等级和等级性考试10门科目成绩计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设定等级底线要求,根据文理兼顾、全面发展原则,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各科等级在中招录取中的使用方案。
1.成绩计分方式。等级性考试10门科目成绩计分方式分为卷面原始分数及折算分数两种方式。中招录取总分800分。具体如下:
(1)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满分各150分,按卷面原始分数计入中招录取总分。
(2)体育与健康科目按《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组织实施的考试成绩计入中招录取总分,满分40分。
(3)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科卷面分数均为100分,分别按卷面成绩的90%、60%、50%、50%、30%、30%计入中招录取总分,满分分别为90分、60分、50分、50分、30分、30分。
学科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中招录取总分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考生考试成绩可在泉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或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不查卷。
2.等级呈现方式。省级统一组织考试科目根据原始成绩,由高到低位次分别划定A、B、C、D、E五个等级,原则上每个学科等级人数所占报考人数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等级15%、E等级5%;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且比例不超过5%,但在考生成绩位次后5%中,若考生学科卷面分值不小于学科总分的60%,则记为D等级;缺考学科的成绩以“缺考”记录、不记等级。
3.2022年初中二年级时参加考试的地理、生物学科考试成绩,计入该生202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
    (七)初中毕业认定与补考办法
学生修满初中三年并完成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初中学
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均达到合格、综合素质评价评定合格为
具备初中毕业资格。补考方案由各校按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及初中毕业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初中毕业班学生毕业考试成绩经补考后仍不合格者,给予结业,发给结业证明。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3月15日8:00至3月21日18:00;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在4月27日8:00至4月28日18:00进行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由县教育局指定报名点(学校)统一受理并报名。报名网站: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zzxt.qzedu.cn。
(三)报名联系电话:23522851   23512673
(四)报名对象
参加2023年中考报名对象
1.具有泉州市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这类学生可在学籍所在校报名或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招考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2.欲参加我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具有泉州市户籍,在外市就学的初中应届毕业生。这类学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招考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欲参加我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初中往届毕业生。非泉州户籍往届生回泉州原学籍所在县(市、区)报名,泉州户籍往届生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
参加2023年地理、生物两个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对象
1.初二年在校学生。这类学生在学籍所在校报名。其中,具有泉州市户籍,在省外就学的初二年学生可在我市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招考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2.欲参加我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但未能参加我省2022年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3.欲参加我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具有泉州市户籍,在省外就学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4.欲参加我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初中往届生。
(五)注意事项
1.具有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在校生不得报名。
2.欲参加我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学生,须报名参加2023年我市中考,其中初中往届毕业生和外省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回我市户籍地参加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须报名参加今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十科等级性考试科目考试。
3.因休学后复学参加我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初中应届毕业生,若休学前已参加我市2021年或2022年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的,其休学前的2021年或2022年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计入2023年中考成绩,不再参加2023年我省地理、生物两个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4.非泉州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经我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以在现学籍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中招,并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与泉州户籍的考生一视同仁。
5.申请回我市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中考的学生,应到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招考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户口本原件、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由就读学籍所在学校加盖公章、学籍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学籍章的《初中毕业生回泉州市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见附件2);④应届生提供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全国学籍系统“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截图;⑤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⑥在福建省参加2022年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提供原报考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招考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三、招生计划安排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县教育局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5.5:4.5),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总体规模,统筹区域内学校布局容量和班额控制要求,所有普通高中同一校区招生计划不得超过1000人,班生额不超过50人。县教育局根据各校办学条件、核定的办学规模确定每所普通高中具体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全县2023年普通高中、职校招生计划见附件3)。
(二)五年制高职以及中职、技工学校招生
按照省教育厅、省人社厅以及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未经各级教育、人社部门允许,各校不得擅自更改招生计划。我县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参照《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执行,未经各级教育部门允许,学校不得擅自更改招生计划。
四、志愿填报
(一)实行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统一网上填报志愿。
(二)填报时间:6月27日8:00至7月1日18:00。
(三)填报办法:1.考生使用电脑登录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zzxt.qzedu.cn)填报;2.考生填报志愿要通过手机获取验证码,进行用户注册并设置登录密码,任何个人、学校不得擅自代**生操作;3.考生志愿填报期间可以多次修改保存。提前点击“确定提交”按钮相当于志愿锁定,如需再次修改,须通过中考报名时注册的手机号获取验证码才能进行,修改机会只有一次。系统在志愿填报截止的最后时间会自动提交考生所填志愿。
(四)考生志愿是考生和家长意愿的真实反映,各报名点务必做好志愿填报指导工作,准确、详细地把志愿填报办法、时间告知考生及家长,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选择。考生只能填报面向报名所在区域招生的高中阶段学校。志愿批次可参考《2023年泉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含五年制高职)考生志愿表(样表)》(见附件1)。考生和家长必须对考生所填报的志愿负完全责任。
(五)报考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及民办高中的,考生及其家长须先了解填报学校的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慎重选择后方可填报,并对所填报的志愿负责。其中,报考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含第一批次和第三批次报考),家长、学生须在6月10日至21日到欲报考学校现场确认并签订承诺书(未签订承诺书的报名无效),报考学校应于6月22日17:00前将通过现场确认的名单上传至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学生就读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期间不得转入本校普通班级就读。
五、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健全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维度为主要评价内容,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有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也有写实性评价报告。学校评定为A等级的学生人数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初中毕业生总数的40%,学校各个班级A等级比例相差不超过5%;评定为B和C等级的学生人数不设比例,但应科学合理;特别严格控制评定为D等级的学生人数。学生除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外,一般不评定为D等级。对综合素质评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要给予学生一定时限的整改提升机会。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招录取的重要参考,往届生采用毕业当年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原毕业学校提供。《2023年泉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见附件4)由学校报送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招考部门作为招生录取依据。
    (二)录取照顾加分与扣分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泉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录取政策调整方案的通知》(泉教中〔2021〕11号),制定《2023年泉州市中考录取各类照顾加分与扣分条件》(见附件5)。县教育局要对加分与扣分项目予以严格把关和审核,于6月20日前在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处理完成相关数据。
(三)录取最低等级、分数线的限定和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划定
1.录取最低等级。报考省一级达标高中,考生参加省级统一考试九门学科等级均应达到 C 及以上等级(简称 9C 及以上)、体育与健康成绩达到24分以上(含24分)且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及其以上。报考省二级、三级、未达标高中,考生省级统一考试九门学科等级均应达到 D 及以上等级(简称9D及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及其以上。
2.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全市初中三年级在校学生数1:0.62比例划定,以最后一名入围考生的原始分(去除小数点,保留整数)作为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招收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考生。经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审定后,艺术、体育等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线可适当降低。
(四)普通高中录取顺序及规则
1.普通高中录取顺序
普通高中录取顺序按考生志愿表填报的批次顺序依次分批录取,被前一个批次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与下一个批次的录取。
(1)提前批次: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
(2)第一批次:面向全市招生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及民办高中录取。
(3)第二批次:省一级达标高中等优质高中学校统招及定向生录取。
(4)第三批次:省二级达标高中及以下公、民办高中录取(含第一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
(5)征求志愿批次录取。
2.普通高中录取规则
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2023年起全市统一录取规则、统一批次录取、统一发布录取信息、统一一次性公开征求志愿。
考生中考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十科考试成绩(含因政策照顾加分或按规定扣分)合计后的总分,称投档分。
各批次录取办法
(1)提前批次: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
各校的自主招生工作参照《2023年泉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指导意见》(见附件6)执行。
(2)第一批次:面向全市招生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及民办高中录取。
①入围工作线划定。本批次民办高中统招招生计划中面向全市招生的计划数不超过其招生计划总数的20%。根据本批次计划总数1:1.2的比例划定,从有填报该批次志愿、投档分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参加省级统一考试九门学科等级均达到 D 及以上等级(简称9D及以上)、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均达到合格及其以上的考生中,按投档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以最后一名入围考生的投档分作为本批次入围工作线。
②投档办法。入围工作线上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入围工作线上无法完成计划的学校将逐分下降进行录取。若考生填报的是“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志愿,还须满足投档分达到“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最低录取控制线,省级统一考试九门学科等级均应达到C及以上等级(简称9C及以上)”。
③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及民办高中在第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调入该校在第三批次的招生计划数。
(3)第二批次:省一级达标高中等优质高中学校统招及定向生录取。
①统招生招生录取办法
统招入围工作线(简称工作线)划定:将符合该批次录取要求的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根据该批次统招生计划总数1:1.2比例划定,以最后一名入围考生的投档分作为本批次入围工作线。
投档办法:入围工作线上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工作线上无法完成计划的学校将逐分下降进行录取,对符合该批次录取要求的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其志愿进行录取。在录取时,如因考生投档分相同并列录取而超出招生计划,超出名额可在该校定向招生批次没有完成的招生计划中统筹解决;若定向招生批次无法统筹的,超出名额视为该校招生计划追加人数。
②定向招生录取办法
──定向生比例。德化一中按总招生计划的50%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定向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倾斜,要确保每一所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都有一定比例学生升入优质高中就读,保证在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上至少择优录取初中校1名有定向资格的考生,发挥初中均衡办学和质量提升的正向引导作用。
──定向生降分幅度。降分幅度控制在一级达标高中等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的最低投档分以下50分以内(含50分)。
──定向生指标。德化一中定向生招生指标525人(德化一中375人、德化一中霞田校区150人)。
──定向生资格。填报定向招生志愿的对象为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连续两年以上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起,2024届初中毕业生填报定向招生志愿的对象须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3学年实际就读。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要对学生是否具备报考定向生的资格按规定进行逐个审核确认,统一填写《2023年泉州市优质普通高中定向生资格审核表》(见附件7),经班主任、年段长、学籍员和校长签名后,在班级内、学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学校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定向生资格予以严格把关和审核,于6月20日前在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处理完成相关数据。
──定向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逐个投档录取。定向生志愿栏设置为2个志愿。
在定向生降分数录取后,初中校没有完成定向生计划的剩余名额,首先用于解决定向生批次因投档分相同需要并列录取而超出定向生计划数的问题,其次用于解决上述统招生并列录取而超计划的问题。
各初中校定向生计划数未完成的指标,统一收归为定向统筹名额,进行定向生批次最后一轮统筹录取,根据未被录取且具备定向生资格考生的投档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考生填报的定向志愿补录。
定向生批次和定向统筹因考生投档分相同需要并列录取而超出该学校定向生计划数的,其超出的定向生数视为该学校招生计划的定向生追加人数。
(4)第三批次:省二级达标高中及以下公、民办高中录取(含第一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
省二级达标高中及以下公民办高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逐个投档录取。在录取时,如因考生投档分相同并列录取而超出招生计划数的,超出名额视为该校招生计划追加人数。我县本批次志愿栏设置3个志愿。
若考生填报的是“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志愿,还须满足投档分达到“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最低录取控制线,省级统一考试九门学科等级均应达到 C 及以上等级(简称 9C 及以上)”。
(5)征求志愿批次录取
招生计划仍未完成的普通高中设定征求志愿批次,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征求志愿参加录取。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包括普通高中征求志愿),允许其根据个人意愿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已填报的中职(含五年制高职)学校、技工学校录取。本批次对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志愿依次录取。征求志愿填报时间在7月22日左右,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在征求志愿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放弃本批次志愿。
六、考试招生管理
(一)2023年我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对象必须参加2023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初中分流”,保证每位学生接受完整、合格的九年义务教育,保障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的权利,鼓励初中毕业生理性选择,立足实际积极填报中职学校。
(二)市、县中招管理部门协同组织管理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稳妥做好统一切线组织工作。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常规志愿批次录取结果公布时间7月19日左右,征求志愿批次录取结果公布时间7月24日左右,具体日程安排见《2023年泉州市中考中招工作时间安排表》(见附件8)。
(三)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支持民办学校参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民办高中与公办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权利,将民办高中统一列入招生计划。各校均不得重复录取已被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网上录取的学生。民办普通高中要依法规范招生行为,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和确定的招生范围实施招生,严格执行民办学校收费公示制度,严禁私自将招生与捐资入学挂钩等违法违规招生行为。
(四)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含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及民办高中)录取但未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注册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不能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于7月21日10:00前到中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招考部门现场确认(签订承诺书)。中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形成汇总表(模板另行下发)于7月21日15:00前将电子版连同盖章版上传至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
(五)完善全市统一的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凡升入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学习的学生,均须经过我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录取,由市、县(市、区)教育局中招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我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录取名单是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接续的依据,对未经市教育局中招管理部门确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发起或审核通过。学生未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不得将其纳入在校生统计。
(六)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和技工学校的招生工作方案由泉州市教育局会同人社局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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