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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网上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工作事项通知
更新时间:2021-12-23 20:14:43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网络
陇南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网上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工作事项通知
陇南市教育局主持开发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网上招生录取系统,市、县区教育(教科)局、高中阶段学校、各考生需登录“甘肃省陇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系统进行业务操作和志愿填报等事项。系统设立市教育局、县区教育(教科)局和各高中阶段学校三级业务操作端口,市教育局负责高中阶段学校网上招生投档工作、县区教育(教科)局负责高中阶段学校网上招生提档工作、各高中阶段学校负责网上招生录取工作。市、县区教育(教科)局、高中阶段学校登录网址为:Gslnzk.wpyun.com:8081。各县区教育(教科)局、各高中阶段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网上招生录取工作,用户名和密码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各考生可以用联网计算机登录,登录网址为:Gslnzk.wpyun.com,也可以用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考生登录用户名为准考证号,首次登录密码默认为考生身份证号后6位,考生首次登录后须修改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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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网上招生录取
根据《陇南市教育人才引进招聘暂行办法》(市委组〔2020〕144号)文件精神,按照《陇南市实验小学2021年人才引进面试工作实施方案》,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面试,现将陇南市实验小学2021年人才引进面试总成绩公告如下:
一、总体规则
1.全市高中阶段学校采取考试“成绩+等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考试科目、分值和等级根据《陇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陇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实施。
2.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等级要全部达到C等及以上,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3.同批次的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招生录取。即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系统经过自动检索到招生计划未满额的学校时,即向该校投档录取。
4.对于科目Ⅰ总分(含加分项)相同且志愿填报相同的考生,比较科目Ⅰ中的分科成绩,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道德法治与历史、生物与地理、体育的顺序比较,顺位分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如果分科成绩相同,再比较科目Ⅱ等级,科目Ⅱ等级相同,按综合素质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艺术顺序比较,顺位评价高的优先录取。若科目Ⅰ总分(含加分项)、分科成绩、科目Ⅱ等级、分科等级都相同,则同时录取,若某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仅剩1人的情况下出现此类情形,招生计划自动增加,同分考生全部录取。
5.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科学合理确定文化课和音体美特长生招生人数。按照学生填报的志愿和录取规则,普通高中学校没有完成招生计划时,可以根据滑档考生和普通高中学校空余招生计划情况,决定是否开放第二轮网上补录或线下手动录取工作。
6.严格执行县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政策。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总计划,在征求各县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确定各县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县区音体美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根据各县区文化课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下50分进行设定。需要降线录取的学校,须报告县区教育局同意并经市教育局批准。
7.报考市内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须认真仔细阅读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介,合理选择填报志愿就读学校。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所有考生招生录取。礼县职专和成县职专招生总数、各个专业招生人数由学校具体确定。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人数不限,各个专业招生人数由学校具体确定。
二、录取批次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分4个批次进行招生录取,各批次招生录取规则具体如下:
(一)提前批次
招生学校:陇南市一中和全市各民办高中学校(陇南扬名中学、陇南育才学校、西和县成名中学、康县永兴中学、文县东方中学)。
招生对象:陇南市一中、陇南扬名中学、陇南育才学校招生对象为除武都区外其他8县的考生;西和县成名中学招生对象为除西和县外其他7县1区考生;康县永兴中学招生对象为除康县外其他7县1区考生;文县东方中学招生对象为除文县外其他7县1区考生。
录取规则:陇南市一中按照《陇南市教育局关于对陇南市一中2021年高中招生方案的批复》有关精神,实行“双上线”的规则进行招生录取,根据考生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四科成绩,结合分配各县招生名额,分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时,考生2021年中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武都区参加中考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的第1000名成绩。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所属县区外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报告所属县区教育(教科)局同意后确定,不向各县区分解具体招生名额,按照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本批次投档后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还有剩余的,调整到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第二批次招生名额当中。考生志愿选择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时,须提前了解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相关收费标准,结合自己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合理填报,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后,因无力承担学费的原因概不退档。
(二)第一批次
第一批次为示范性高中招录的定向生。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全市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将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辖区内初中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定向生招生数量不含音体美特长生,即定向生数量≧(学校招生计划总数-音体美特长生数量)/2。原则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名额,按照所在县区各初中学校毕业人数与县区毕业生总数比例进行分配,高中学校招录的此类考生称为定向生。
招生学校:陇南市一中;成县一中、陕西师范大学成州中学;礼县一中、礼县实验中学、礼县二中;两当一中;徽县一中;西和一中、西和二中;康县一中;文县一中;宕昌一中。
经过征求有关县区意见建议,定向生招生录取分配办法如下:
(1)武都区定向生招生录取分配办法:陇南市一中定向生具体名额由武都区教育局会同市一中进行分配,向市教育局报备。
(2)成县定向生招生录取分配办法:成县一中、陕西师范大学成州中学2所学校定向生具体名额由成县教育局会同成县一中、陕西师范大学成州中学进行分配,考生只能填报2所学校当中的其中1所学校。
(3)礼县定向生招生录取分配办法:礼县一中、礼县实验中学、礼县二中3所学校定向生具体名额由礼县教育局会同礼县一中、礼县实验中学、礼县二中进行分配,考生只能填报3所学校当中的其中1所学校。
(4)西和县定向生招生录取分配办法:西和一中、西和二中2所学校定向生具体名额由西和县教育局会同西和一中、西和二中进行分配,考生只能填报2所学校当中的其中1所学校。
(5)两当县一中、徽县一中、康县一中、文县一中、宕昌县一中等5县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定向生具体名额由各县教育局会同本县一中进行分配。
招生对象:普通高中学校所在县区参加中考的考生。
录取规则:根据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定向生名额结合各初中学校考生中考成绩校内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考生须填报本批次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方可被录取。若考生不愿报考上述本县区普通高中学校,可自愿放弃填报该批次志愿,空余招生计划调整到第二批次该校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
(三)第二批次
招生学校: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武都区:陇南市一中、武都实验中学、武都两水中学、武都八一中学、陇南扬名中学、陇南育才学校、武都洛塘中学。文县:文县一中、文县二中、文县三中、文县四中、文县东方中学。宕昌县:宕昌县一中、宕昌县旧城中学、宕昌县哈达辅中学、宕昌县沙湾中学。成县:成县一中、陕西师范大学成州中学、成县二中、成县四中。康县:康县一中、康县二中、康县永兴中学。徽县:徽县一中、徽县二中、徽县三中。西和县:西和县一中、西和县二中、西和县三中、西和县四中、西和县成名中学。礼县:礼县一中、礼县实验中学、礼县二中、礼县三中。两当县:两当县一中。
招生对象: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对象为在本校所在县区参加中考的考生。
录取规则:按照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
(四)第三批次
招生学校:各县区教育(教科)局批准招收音体美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学校。
招生对象:普通高中学校所在县区志愿报考本县区普通高中学校的音体美特长生。
录取规则:市教育局对文化课上线的特长生全部投档,特长生专业课进行了统一测试的武都区、西和县、文县、康县,按照特长专业、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900×600×30%+专业课成绩/100×600×70%(保留两位小数);未组织特长生专业课统一测试的礼县、宕昌县、成县、徽县,由县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学校根据本部门制定的录取办法分别进行手动选定的网上提档和录取;两当县无特长生招生计划。
各县区将本辖区内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表、定向生指标分解表和特长生专业课成绩统计表(附表1-3)于6月23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单位盖章的PDF版和可编辑的Excel版各一份,发送到电子邮箱lnjyjjk@163.com。
三、录取规则
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考生成绩的位次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和录取。投档录取时,按照考生所填报的中职学校、专业志愿顺序进行。报考礼县职专、成县职专的考生,在所填报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时,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专业顺序录取,如所填报专业招生计划均已完成,则该考生进入下一志愿学校投档录取。对于科目Ⅰ总分(含加分项)相同且志愿填报相同的考生,比较科目Ⅰ中的分科成绩,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道德法治与历史、生物与地理的顺序比较,顺位分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如果分科成绩相同,再比较科目Ⅱ等级,科目Ⅱ相同,按综合素质、实践、艺术顺序比较,顺位评价高的优先录取。
四、志愿填报
各考生及家长登录“甘肃省陇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系统,须认真阅读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政策、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参加普通高考相关政策、陇南市高中阶段学校网上招生指南、陇南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介等内容。全市所有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须同时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和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网上招生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21年7月5日至23日,全市普通高中学校进行网上招生录取;第二阶段:2021年7月23日至秋季开学前,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进行网上招生录取。鼓励初中毕业生志愿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已经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如果志愿到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可以到自己选择的中等职业学校实地线下报到注册,普通高中学校经与考生确认签字后办理退档手续,不再建立普通高中学籍。
(一)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填报
1.各批次普通高中学校中,提前批次和第二批次,考生可以同时志愿填报1-3所普通高中学校。第一批次,考生只能志愿填报1所普通高中学校。第三批次,组织了特长生专业课统一测试的武都区、西和县、康县和文县特长生可填报1-3所普通高中学校;礼县、宕昌县、成县和徽县特长生只能填报1所普通高中学校;两当县无特长生招生计划。
2.第一批次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定向生志愿填报不影响第二批次继续填报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
3.考生要根据自己中考成绩选择性填报4个批次志愿:可以同时填报4个批次的普通高中学校;或者填报4个批次当中的一个批次中的普通高中学校;或者只填报1个批次当中的某所普通高中学校。
4.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必须至少填报1个批次中的1所普通高中学校。如果考生在4个批次的普通高中学校都不填报志愿的,视为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5.志愿投档录取按照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的顺序逐批进行录取。例如:考生被提前批次学校投档录取成功后,该考生填报的后续普通高中批次志愿和中等职业学校志愿自动作废;若考生没有被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填报的该批次志愿自动失效,系统将会按照考生填报的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志愿顺次投档录取;以此类推,直到各批次符合普通高中录取条件的学生录取完成为止。
6.高中阶段学校网上招生录取工作于全市中考成绩发布后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考生要结合中考成绩和往年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慎重、规范、合理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二)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招生录取,考生可以按照本人志愿填报3所市内中等职业学校,每所中等职业学校可以填报3个专业。
五、音体美特长生录取工作
根据《陇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陇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方案>的通知》精神,招收音体美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原则上控制在县区总招生计划的5%以内,部分以音体美教育为特色的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人数原则不得超过本校招生总计划的15%,各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总计划和音体美分科招生计划须经县区教育(教科)局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各普通高中学校音体美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由普通高中学校制定,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学校要对批准的音体美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进行公示。
六、录取时间安排
1. 7月5日前系统测试。
2. 7月6日-7月7日,模拟填报志愿,让广大考生了解和熟悉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系统志愿填报操作。
3. 7月8日,模拟投档提档,让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中阶段学校了解和熟悉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系统操作。
4. 7月9日-7月11日。正式填报志愿。
5. 7月12日-7月13日。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正式投档提档录取。
6. 7月14日-7月15日。第三批次正式投档提档录取。
7. 7月16日-7月19日。拟录取学生到普通高中学校实地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各普通高中学校拟定。
8. 7月23日前。根据考生录取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统筹决定是否开启第二轮补报或手动录取工作。
9. 7月23日后至秋季开学前。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网上录取。志愿报考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可以利用假期时间到学校进行实地考察和线下报名。考生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后,需要调整专业的,可以在入学报到后由就读学校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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