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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临海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21-6-7 7:46:12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网络
2021临海中考政策方案
各镇(街道)中学、市直属中学,民办中学:
为全面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更好地满足初中毕业生多样化的升学需求,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台州市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台教基〔2020〕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与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中考
(一)报名工作
⒈报考条件
⑴具有台州户籍的,在临海初中学校有正式学籍的九年级学生(以下简称为应届初中毕业生)。
⑵具有临海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⑶非台州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临海市报考普通高中的,其父或母在临海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满3年,在临海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领取《浙江省居住证》时间和社会保险已缴时间计算至当年的8月31日,下同),并在临海市初中学校有3年完整的学籍,且就读至毕业。
不符合以上条件、学籍在临海的随迁子女可参加中考,但只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⑷符合《关于印发<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台人才领〔2020〕31号)文件规定且在临海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
⑸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各类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下同)的在校生、毕业生。
②应届初中毕业生之外的初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⑹在校复读的临海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本市(临海市,下同)省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
⒉报考办法
⑴报名时间:2021年3月12日8时至15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
⑵报名地点:参加中考的考生须在临海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①在本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集体统一报名;②往届初中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镇(街道)中学报名(古城街道、大洋街道、杜桥镇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到原毕业学校报名);③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应届毕业生证明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镇(街道)中学报名(古城街道户籍的到临海五中报名、大洋街道户籍的到回浦实验中学或大洋中学就近报名);④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需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须交验《非台州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临海初中学校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见附件1),该表经报名点学校核验后统一上交市招生办留存。
⑶报名点学校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户籍、学籍等方面要进行认真审核,并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负责。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报名点学校分配报名序号,统一组织考生进行电子摄像和网上报名。报名点学校在报名信息录入结束后,应打印考生报名信息核对单并交考生核对,核对无误后,考生应在核对单上签名。考生应如实提供相关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⑷报名序号采用七位数字,第一、二位为数字“80”,第三、四位为报名点号,第五位到第七位为各报名点考生顺序号。
⑸报考费按省物价局浙价费〔2002〕138号文件规定执行,每考生65元。
⑹为了方便考生,有利于学籍电子化管理,考生须提供的数码照片由市招生办组织专业人员免费进行现场拍摄,有关学校要积极做好组织、配合工作。
⑺为了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办理正常手续而无序流动的考生,一律回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二)考试
⒈考试科目、分值、时间: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考试25分)、科学200分、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100分、体育40分,总分760分。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科目 时间 |
6月15日 (星期二) |
6月16日 (星期三) |
6月17日 (星期四) |
上午 |
语文 (9:00-11:00) |
数学 (9:00-11:00) |
英语 (含听力) (9:00-10:40) |
下午 |
科学 (2:30-4:30) |
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 (2:30-4:10) |
/ |
⒉考试命题
由台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依照学科《课程标准》组织命题。试题坚持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重点,加强对学科认知能力、思维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的考查。增强试题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中考难度系数控制在0.70—0.75,单个题型难度系数不宜低于0.40。
⒊考试形式与要求
中考所有科目采用闭卷形式考试。英语科目先进行听力考试,再进行笔试,听力考试以考点为单位,通过校园广播系统或者便携式播放设备播放的办法。从2021年起,听力考试只提供CD光盘播放介质,不再提供磁带播放介质。
各学科统一使用答题纸答题,禁止使用计算器。
⒋体育考试项目、分值及要求
⑴2021年体育考试项目分四类:耐力类、力量类、跳跃类、技能类,共八项(总分40分);100米游泳项目可替代跳跃类、技能类中的其中一项,但只能替代一次。具体考试项目见下表。
考试 类别 |
第一项 |
第二项 |
第三项 |
第四项 |
备注 |
耐力类 (10分) |
1000米跑(男生) 800米跑(女生) |
/ |
/ |
/ |
必考项目 |
力量类 (10分) |
引体向上(男生) 仰卧起坐(女生) |
/ |
/ |
/ |
必考项目 |
跳跃类 (10分) |
立定跳远 |
1分钟跳绳 |
/ |
游泳 |
由考生自选一项 |
技能类 (10分) |
篮球运球投篮 |
排球垫球 |
足球绕 杆运球 |
由考生自选一项 |
耐力类考试项目为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力量类考试项目为男生引体向上、女生仰卧起坐。
跳跃类为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由考生自选其中一项。
技能类的考试由考生在篮球运球投篮、排球垫球、足球绕杆运球三个项目中自选其中一项。
体育考试项目要求考生在中考网上报名时明确作出选择,中考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考试要求见附件2,评分标准见附件3。
⑵体育考试免考: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具有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书,并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有关丧失运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可予以体育免考,中考体育成绩总分记40分。对于其他残疾学生(具有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书),可视情况予以体育免考,中考体育成绩总分记32分。因身体原因,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不能参加体育考试者,中考体育成绩总分记24分。
⑶体育考试时间:须在5月底前完成。
⑷考点设置: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监考和工作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委派,考试时间与安排另行通知。
⑸学校在体育考试前应给考生家长发一封信,告知考生家长体育考试的相关情况和要求。学生身体有异常的,家长要及时告知学校,学校也要组织班主任和校医逐一摸清学生的身体状况。对不宜参加体育考试的,要做好考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及时办理免试手续,避免发生意外。学生赴考必须有校领导带队,所乘车辆必须是经有关部门认可的正规客运车辆,严禁超载超速。各校要制订体育考试赴考方案并报市教育局批准。
⒌评卷
学科考试继续实施网上阅卷,由台州市中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具体评卷工作另行通知。
⒍考点设置
古城街道区域内学校的考生由市招生办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考点和考场,其他学校原则上以镇(街道)为单位,每个镇(街道)设一个考点,监考人员均由市教育局统一调配安排。
⒎考试成绩呈现
中考成绩以分数制和等级制两种方式同时呈现并告知学生。等级分为A、B、C、D、E五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其中A等占20%,B、C等各占25%,D等占25%左右,E等控制在5%以内。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定等级,对E等考生,由市教育局另行组织补考。
⒏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按《台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台教〔2018〕32号)文件执行。
⒐试卷保密与安全
试卷(包括备用卷、副卷)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属国家机密级材料。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按“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在各个环节上严格保密保卫制度,确保万无一失。
二、关于高中招生
高中招生要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根据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原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为:综合表现评价合格以上、四项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到1A2B及以上。具体招生录取办法:
(一)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工作
⒈市招生办统一录取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代码
台州中学11 培文中学12 回浦中学13
大田中学14 杜桥中学15 临海六中16
灵江中学(美术班)17 灵江中学(普通班)18
市外国语学校国际部19 西湖双语实验学校20
其中,培文中学按志愿计划招生40名;市外国语学校国际部按志愿计划招生20名;西湖双语实验学校按志愿计划招生200名(中考成绩达到大田中学统录线及以上的,学费按照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标准收取;低于大田中学统录线的,学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民办学校标准收取);灵江中学(美术班)计划招生200名,灵江中学(普通班)计划招生300名,灵江中学(美术班)和灵江中学(普通班)不允许兼报。
⒉填报时间
第一阶段(网上志愿信息输入):2021年5月25-26日
第二阶段(志愿信息现场确认):2021年5月27日
⒊填报方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临海市中考中招管理系统”,完成网上志愿信息输入和成功提交保存,并及时进行现场确认签字。
在志愿输入截止时间前(5月26日24点),考生可多次登录系统进行志愿修改和确定,考生志愿以其网上最后一次修改确定并成功提交的志愿为准。5月27日凌晨0点,关闭志愿输入及修改功能,现场签字确认阶段(5月27日)不允许输入及修改志愿。
⒋学校和考生家长要充分尊重考生的选择,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强迫考生填报志愿,也不能限制考生选择学校。初中学校必须加强宣传,向考生讲清中考与高中招生有关政策规定。同时,要积极动员和鼓励考生报考职业高中学校(含技校、中专)。
⒌考生要根据自己的意愿、学习成绩及家庭经济情况,在征得家长同意后,每位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学校志愿。志愿作为录取依据,由市招生办统一录取。上述志愿学校有自主招生计划的,以及除上述志愿学校外的其它普通高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自行选择学校报名,学校自主录取。
⒍考生必须凭报名序号和密码登录系统,考生首次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时,将被强制要求修改密码。考生应牢记自己的密码并严禁向其他人透露,因泄漏密码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考生本人承担。
⒎考生填报志愿须慎重,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高中学籍直接登记注册到所录取的学校。
⒏台州中学、回浦中学两校要求全部住校实行封闭式管理,请考生慎重填报。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⒈所有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中考。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自行组织专门的招生考试或变相的招生考试,不得招收未参加中考的学生。同时,根据特色示范高中建设要求,各校应逐步将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各校要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管理,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
⒉按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的1.05倍左右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台州市教育局备案。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低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学生(特长生除外)和超计划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在招生人数不足的情况下,最低录取分数线可以放宽至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5分内。
⒊普通高中采取网上录取注册的办法。各普通高中学校在接待考生报名注册时必须先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录取注册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报名缴费手续,同时在网上进行注册。生源地在临海市外的初中毕业生,若被我市普通高中录取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报市招生办审核,否则不予网上注册。凡没有在网上录取注册的考生不予学籍登记,没有进行学籍登记的考生将无法取得相应的学籍和高中毕业证书。
⒋按志愿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办法
⑴除台州中学、培文中学、市外国语学校国际部自主招生的学生外,其余的学生由市招生办严格按照考生的前置条件、中考成绩和报考志愿进行录取。具体录取办法:
在达到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要求的考生中,先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逐一检索每位考生志愿,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则以语、数、英、科学四科成绩之和,高者录取;若再出现分数并列时,则以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高者录取;若再出现分数并列时,则以语、数两科成绩之和,高者录取;若再出现分数并列时,则以语文成绩为准,高者录取。
⑵大田中学、杜桥中学、临海六中、灵江中学在规定时间缴费注册后仍有缺额的,可以进行二次录取,全市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网上填报志愿,二次录取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临海教育网公告。
⑶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招收少量的体艺特长生,列入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学校在初选时须对考生进行相关体格检查,确保其体格符合相关项目训练及高校招生相关专业体格要求。特长生升入高中学校后,必须参加相关项目的正常训练与比赛。
⑷稳步实行原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的分配指标。三所原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均按招生计划的60%确定分配总数,分别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分配生的录取在同一学校统一录取后进行,由市招生办进行录取。
台州中学分配生采用区间降分录取,第一批降分区间为〔1:1.8〕,第二批降分区间为〔1:3〕。
回浦中学、大田中学继续采用原降分分配录取办法,分配生的最低降分控制在其统录分数线以下30分内。
考生数在100人以上的公办初中,确保台州中学1名,但分数控制在普高线上100分;考生数在50人以上的公办初中,确保回浦中学1名,但分数控制在普高线上80分;考生数在50人以下的公办初中,确保大田中学1名,但分数控制在普高线上50分。总分相同的以语、数、英、科学四科成绩之和,高者录取;若再出现分数并列时,则以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高者录取;若再出现分数并列时,则以语、数两科成绩之和,高者录取;若再出现分数并列时,则以语文成绩为准,高者录取。
分配生录取不足的,再从全市未录取的有分配资格的考生中按志愿进行统一分配。具体分配录取办法详见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对2021年原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招生指标实行分配的通知》。往届初中毕业生、临海市外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无序流动及与初中学校另有约定的考生,以及《临海市教育局关于重申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临教发〔2021〕13号)规定的,均不列入分配生范围。
⑸学校原有因征地等特殊原因约定招生照顾协议的,市招生办在统一录取时按原约定协议给予录取,学校必须在中考考试前将相关的协议及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提供给市招生办。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需要照顾解决的,按有关政策规定条款处理。
⑹市招生办网上录取后,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初中学校统一打印、发放《普通高中录取告知书》。考生凭《普通高中录取告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进行报名缴费注册。逾期报名缴费的,录取学校可以取消其录取资格。
⒌除按志愿录取外的普通高中学校,由考生自行选择学校报名,学校自主录取。
⒍各录取学校必须按网上录取注册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
⒎高中学校不得私自接收已被我市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否则学籍不予登记。凡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在秋季开学时应及时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录取学校可以取消其入学资格。
⒏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和实施学籍电子化管理要求,民办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招生计划和方案,并及时与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沟通,按计划开展招生工作。招生结束后,学校应及时与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名单,及时转入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⒐按照省学籍电子化管理要求,在高中招生时采用计算机统一录取。学籍登记以初中学籍数据库、中考报名数据库和成绩库为依据。没有参加中考的学生,将无法进行普通高中学籍登记。要加强计划与学籍管理,严禁通过借读、挂读、转让招生指标等形式招生。
(三)关于“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
⒈“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指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招生。前三年在省内重点职校就读,参加中职升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全省统一考试,上线后方可升入普通高校就读,在本科院校修满4年并符合毕业要求,由本科院校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⒉“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工作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择优录取,录取办法等另行通知。
⒊我市“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工作按照《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台教职成〔2021〕44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关于五年制职业教育专业招生
⒈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由市教育局组织考生进行志愿填报工作,报考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需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面试。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由市教育局进行预录取,并报台州市教育局审核批准。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最低录取分数,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⒉其他五年一贯制、“3+2”职业教育专业招生。其他五年一贯制、“3+2”职业教育专业的招生以各有关学校为主,由台州市教育局进行统筹。被学校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上述新生录取名单由台州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五)关于职业高中招生
职业高中招生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采用学生志愿录取、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方式进行,录取名册报台州市教育局高等与职成教处备案。
三、加分规定
根据《台州市2021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我市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如下:
(一)烈士子女:根据考生意愿录取。
(二)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中考优待政策,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公通字〔2018〕52号)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教育厅转发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19〕37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子女、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3分。
(四)申报方式
根据公民上学“一件事”工作要求,符合2021年高中招生考试加分类别的考生要及时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在手机APP商城搜索“浙里办”下载)进行自主申报,具体登录方式有以下两种:
方式一:通过电脑端办理,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相应县市区,进入“个人服务-教育-中考”栏目选择对应项(或者搜索栏搜索“中考优待”)。
方式二:通过手机端办理,登录“浙里办”APP,进入“热门服务-一件事”栏目选择对应项(或者搜索栏搜索“中考优待”)。
(五)有关要求与说明
⒈烈士子女考生:享受该项中考优待的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报表,并到考生所在校(中考报名点)提交烈属证等相应材料,形成正式申请。分别经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教育部门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⒉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考生:享受该项中考优待的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报表,并到考生所在校(中考报名点)提交相应材料(对应优待情形的佐证材料和父(母)亲所在部队师(独立团)及以上政治机关证明),形成正式申请。分别经市人武部门(或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核、教育部门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⒊符合条件的公安子女考生:在公安系统部署申报工作后,考生向县级公安部门提交材料,经县级、市级、省级逐级审核,由省公安厅报公安部、教育部并抄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逐级下发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由市教育部门落实优待政策。
⒋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子女考生:在消防系统部署申报工作后,考生向市级消防部门提交材料,经市级、省级消防部门及省应急管理厅逐级审核,由省应急管理厅报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并抄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逐级下发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由市教育部门落实优待政策。
⒌少数民族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请表(系统共享全国人口库的身份证号、姓名和民族),形成正式申请。分别经市民宗部门审核、教育部门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⒍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享受该项中考优待的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请表,并到考生所在校(中考报名点)提交相应材料(归侨:居民身份证、浙江省“三侨生”身份认定审核表、浙江省归国华侨证;归侨子女:居民身份证、浙江省“三侨生”身份认定审核表、父(母)亲居民身份证、浙江省归国华侨证、亲属关系凭证;华侨子女:居民身份证、浙江省“三侨生”身份认定审核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居留凭证及其中译件、我驻外使领馆对华侨在国外居留凭证的认证或公证书、出入境记录),形成正式申请。分别经县级(含市本级)侨办、设区市侨办审核、教育部门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⒎台胞子女考生:享受该项中考优待的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证件或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应材料,形成正式申请。其中,浙江户籍的台湾省籍考生全流程在线办理;外省户籍的台湾省籍考生需要另行上传户口簿照片,台湾户籍考生需要另行上传通行证照片,上述两类考生须到所在校(中考报名点)提交相应材料。考生的申请内容分别经设区市台办审核、教育部门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⒏各类加分(包括各小项加分)不重复累计。
⒐学校上交符合优惠加分条件考生相关材料的时间为5月初(具体以平台要求再另行通知)。各校在上报前,要将考生姓名、加分分值、加分理由及举报电话等内容在校内依规公示。
⒑市招生办对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姓名、加分分值、加分理由及举报电话等,在“临海教育网(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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