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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平远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20-6-4 13:56:31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2020平远中考政策方案

平远县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梅州市教育局《梅州市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梅市教〔2020〕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安排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2020年我县中考报名、考试、评卷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录取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全部采用省统一命题试卷。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2020年在我县就读初中二年级的学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中考地理、生物科考试以及2021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科目考试。

(2)2020年我县初中应届毕业生,在初二期间已经在我市参加省统一命题的地理、生物学业考试的,今年中考不用再报名,按原报名号参加2020年中考;未参加地理、生物学科考试的须重新报名参加2020年中考。

(3)具有我县户籍在外地就读的202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我县2020年中考。

(4)具有我县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除外)可以报名参加我县2020年中考。

2.报名时间:

全市中考报名时间安排在5月下旬。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由学校在中考报名系统中统一报名。

3.报名费用:

考生报名时需缴交考试费,收费按粤价函〔2001〕213号文中关于考试费收费标准执行,每生每科收费10元,初二级考生和初三级补报名考生考试费均按10科(含体育科)收费,计每人收费100元。

4.注意事项:

(1)2019年已在我县报名参加地理、生物科学业考试,且已办理转学手续的初中三年级学生,可以在现就读学校所在考点参加我县今年中考,考号不变,生源属于现就读学校,现就读学校必须在市中考报名系统平台上办理有关转考手续。考生在原报名学校所交考试费不转划,现就读学校不得再向考生收取考试费。

(2)我县户籍在外地就读的202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需要报名参加我县中考的,若参加了2019年全省统一命题的地理和生物科学业考试,其成绩可转入我县(具体办法另行通知),不是省统一命题的地理和生物科学业考试成绩不能转入,需报名增加该两科考试。

(3)因身体原因经批准休学的考生,原省统一命题的地理、生物科学业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可转入2020年中考成绩。

(4)我县户籍符合报名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原地理、生物成绩无效,需重新报名参加所有科目考试。

(5)凡2019年在我县参加过全省统一命题的地理和生物科学业考试的应届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0年地理和生物科学业考试。

(6)2019年初二期间已在我县报名的考生,如果自动放弃参加我县2020年中考其他各科学业考试,考试费不予退还。

(7)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县就读初级中学并参加我县中考的,中考录取后可就读我市高中阶段学校,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后需要在我市参加高考的,要符合我省当年高考报名条件才能在我市参加高考。届时若不符合我省高考报考条件,不能参加我省高考,必须回户籍地参加高考。

所有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签订若不符合我省高考报考条件需回户籍地参加高考的承诺书,方能报名参加我县中考。

(8)根据《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华侨学生可以在其父母出国前或者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阶段的招生考试,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填报志愿

1.考生填报志愿时应认真了解高中阶段学校有关情况、招生章程以及有关招生规定,根据自身条件填报志愿。

2.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6月下旬进行,由学校在中考志愿填报系统中统一填报志愿(志愿表详见附件2)。

3.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批次共分为四批,具体各批次录取学校安排如下:

第一批:广东梅县东山中学、梅州市曾宪梓中学、梅州中学、兴宁市第一中学、梅县区高级中学、平远中学、蕉岭中学、大埔县虎山中学、丰顺中学、五华县水寨中学、广东梅县外国语学校、兴宁市齐昌中学、五华县高级中学。

第二批:梅县区松口中学、兴宁市宁中中学、兴宁市沐彬中学、大埔县田家炳实验中学、五华县田家炳中学、梅江区嘉应中学、梅江区乐育中学、梅江区联合中学、梅县区华侨中学、梅县区畲江中学、兴宁市兴民中学、丰顺县实验中学、五华县五华中学、五华县安流中学、东山中学梅县新城分校。

第三批:全市其他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第四批: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4.各中学应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指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各中学应大力做好本县高中和中职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动员学生积极报考本县学校。

(三)考试科目及分值

2020年初三应届毕业生考试科目共8门,即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未参加生物、地理科目考试的和往届毕业生,需增加生物、地理科目考试。

2020年初二考生考试科目共2门,即生物、地理。

2020年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值(下称中考总分):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物理100分,化学、历史各80分,思想品德60分,地理、生物各40分,体育70分,10科总分共830分。

(四)考试时间

2020年中考时间及考试时长按省文件规定执行。

(五)考务组织

1.各中学要按县局中考考务工作要求(另文通知),认真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2.根据市教育局“各县必须相对集中设置考点”的要求,县局结合实际,合理设置考点(具体考点设置另定)。各考点应加强考试管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3.要进一步规范考点试卷保管室建设,各考点原则上不设试卷保管室,确需设置试卷保管室的,必须符合试卷保管室设施设备要求,经市国家保密局、市教育局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试卷保管室及分发试卷场所必须安装电子视频监控设备,存放试卷和考试期间必须开启监控并刻录光盘,考试结束后把光盘交县招生办公室保管。

4.全县各考点使用统一声源播放光盘进行英语听力考试,要求各考点必须按要求配备统一声源播放系统。

5.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所有考生必须经过金属探测仪检测后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各考点必须配备金属探测仪。今年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各考点必须建立视频监控系统,每个考场须安装摄像头,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控录像,视频监控数据由各县考点保存一年,监控系统建设所需经费由各考点自行解决。

6.体育考试按照县局《平远县2020年中招体育考试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六)考风考纪

1.加强领导,严肃考风考纪。各考点要严格按照《广东省中学教育考试管理规定》(粤教考〔2002〕3号),保证考试的良好秩序,确保考试顺利实施。各中学校长为考风考纪第一责任人,对本中学、本考点考风考纪负全部责任。考试期间,县局将派出监察员对各考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2.考风考纪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考点要实现试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实现消灭试卷雷同和考务过程零失误的管理目标。要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请人代考和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舞弊行为,减少或杜绝考试群体舞弊事件,维护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3.加强监考员队伍建设。各中学要按照要求做好监考员的挑选和审查工作,全县实行互派监考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考点要认真抓好监考员的业务培训、纪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县局实行监考员奖惩制度。

4.采取有效措施,严肃考试纪律。各中学要加强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营造“遵纪守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良好氛围;要采取措施禁止考生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进入试室;考试期间全程启动电子监控系统,各考点要设立举报箱、投诉电话和曝光栏,加强监督。监考员、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梅州市2020年考务工作手册》要求做好考试相关工作。评卷期间如发现答卷雷同等违纪作弊行为的,市招办根据有关规定将对相关考点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5.切实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各考点要严格执行《广东省中学教育考试保密条例》,要明确试卷、答卷安全保密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切实加强试卷运送、存放与保管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考试期间要全程启动电子监控系统,各考点主考高度重视,全程跟踪,保证试卷、答卷的绝对安全。

6.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考试违纪作弊情况将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参考。

(七)命题

2020年中考所有科目均使用全省统一命题试卷。

(八)评卷

中考评卷由市局统一组织,实行网上计算机辅助评卷。考试成绩由市招办负责发布。

(九)成绩呈现

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制和分数制同时呈现。毕业成绩以等级制的方式呈现,等级分为A、B、C、D、E五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待及格”,其中“优秀”为15%左右,“良好’为30%左右,“中等”为30%左右,“及格”为20%左右,“待及格”控制在5%以内。毕业成绩结果将由电脑系统根据各等级所对应的分数标准自动生成。学业考试成绩待及格的学生,可参加由各学校自行组织的补考,补考成绩不作为升学成绩。学业考试或补考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毕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

三、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品德行为、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实践能力四个方面(详见市教育局编印的《梅州市初中学生素质评价手册》),根据考生六个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作出总评价。

2.评价结果呈现形式包括两部分:一是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二是评定等级。学生综合素质分别用A、B、C、D四个等级呈现,A、B、C、D分别为“优秀”、“良好”、“中等”和“一般”,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个人及其家长。

3.综合素质评价要依据学生的日常表现,参考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评语,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

4.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须在6月底前完成。学生综合素质总评价结果必须在考生填报志愿时由学校输入梅州市2020年中考信息化管理系统。

四、招生计划

1.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县局上报市局,经梅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下达,并由市局向社会公布。

2.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省、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

3.第一批13所招生录取学校,每所学校安排该校总招生计划数的50%名额招收指标生。市属2所示范性高中(东山中学、曾宪梓中学)指标生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分配到县局和市直属初中,县局再将两校招生计划分配到各初级中学;平远中学指标生计划由县局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4.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可根据本校具体情况,可招收一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0%)的特长生,特长生招生计划占该校普通生招生计划,各校自主招生计划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县局汇总后报市局,经市局审批同意后再向社会公布。

五、招生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应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招生范围

1.市属2所示范性高中(广东梅县东山中学、梅州市曾宪梓中学)普通生、指标生、自主招生以及民办高中普通生面向全市招生。

2.8所各县(市、区)所属示范性高中普通生、自主招生和广东梅县外国语学校、兴宁市齐昌中学、五华县高级中学普通生面向全市招生。

第一批录取学校未完成计划补录招生范围与各招生学校指标生招生范围相同;第二、三批普通高中特长生和普通生面向其本县招生(市属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

(二)招生录取管理

1.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实行“全市统筹,分级管理”。第一批录取招生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生办负责。第二、三批招生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所在县教育局招生办负责。所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必须在全市招生录取平台上进行,招生学校不得未通过市招生录取平台擅自招收新生,否则,造成学生没有学籍而不能办理毕业证书的后果由招生学校承担。

2.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市、县招生办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1:1比例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给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进行解释以及处理其他遗留问题。

3. 各类学校录取结果的审核责任要分级分类落实。招收初中毕业生的高职院校录取结果由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省属普通高中、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结果由学校审核;第一批录取学校、民办高中和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结果由市招生办审核,第二、三批普通高中录取结果由各县招生办审核;技工学校录取结果由市技校招生办公室审核。

(三)招生录取原则和办法

1.凡进入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一律纳入中考机制,必须参加中考,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就读的学生原则上要参加中考。

2.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应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高中阶段各类学校严格按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凡是志愿填报不合理而造成未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负责;凡是按志愿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更改录取的学校。

4.录取投档原则和办法

(1)普通高中各批次各类招生录取按成绩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进行。

(2)各批次志愿设置。第一批:自主招生1个,普通生2个,指标生1个,未完成计划补录4个;第二批:自主招生1个,普通生3个,指标生1个,未完成计划补录4个;第三批:自主招生1个,普通生3个;第四批:3个。(见附件2)。

(3)招生录取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即先录取提前批,再录取第一批,第一批录取结束后再录取第二批,以此类推。第一、二批录取学校按自主招生、普通生、指标生、未完成计划补录顺序进行录取;第三批录取学校按自主招生、普通生顺序进行录取。

(4)第一、二批录取学校普通生和指标生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普通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该批次招生计划总数1:1比例划定,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各招生学校普通生录取分数线50分。投档时在各批次各类别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中考总分成绩排位顺序进行投档,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投档,先投该生A志愿,A志愿无法录取,再投该生B志愿以及后续志愿,如果所有志愿都无法录取,则该考生该类别志愿不再投档,在下一类别志愿时再进行投档,该考生投档结束后,接着再按相同办法投中考总分下一排位的考生志愿,以此类推。如果第一、二批普通生和指标生在各自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无法完成招生计划,则剩余计划安排补录,补录按补录相应志愿和以上相同办法投档。

5.中考总分成绩排位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含加分)排位,如果总分相同,再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和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单科次序成绩高低进行排位。

6.高中阶段学校退档,必须说明退档理由,县招生办对高中阶段学校退档情况进行监督备案。考生要求退档的,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原录取学校和拟录取学校同意盖章后方可办理退档手续。

7.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考试办法。

  自主招生专业术科考试(体育、艺术等学科)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招生学校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实施。                                                          

(1)计分办法:

自主招生录取总分由文化分即中考成绩(满分830分)和术科分即学校单独组织的术科考试成绩(满分按830分计算)按比例折算合成,其中文化分占40%,术科分占60%。

(2)录取办法:

将自主招生录取安排在各批次的提前批进行。

第一批招生学校招收特长生录取办法,由市统一设定文化分和术科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分和术科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各自总分830分的50%,即415分(各招生学校可根据实际上调本学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在中考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布),市招生办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各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成绩(文化分占40%,术科分占60%)合成后的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投档给招生学校择优录取,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术科高分者。其他批次的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由各县(市、区)制定。

各普通高中根据专业需求,可安排该项目自主招生招生计划的30%优先录取获得足球、田径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如果符合条件的考生超过该校该项目特长生招生计划的30%,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获得梅州市“市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第一、二名队伍且全部参加小组赛的运动员,可在所在县辖第二、三批录取高中学校中自主选择报读学校(报读学校为市级以上足球特色学校)。

六、照顾政策

凡符合中考录取照顾政策,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原始材料在录取前经所在初中毕业学校审核后,统一报县招生办复核后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天。具体的录取照顾政策如下:

1.凡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中考考生,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根据梅州市教育局、梅州军分区政治部《印发〈梅州市教育局 梅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梅市教〔2014〕40号)文件规定,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按照下列规定给予优待:

(1)驻“三类地区”、西藏自治区和“二类岛”以及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原则上按照当地当年各类普通高级中学最低录取分数线降低40分录取。

(2)作战部队、驻“二类地区”和“第三类岛”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及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受到表彰奖励”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原则上按照当地当年各类普通高级中学最低录取分数线降低30分录取。

(3)平时荣获三等功的军人子女,驻一般地区部队军人子女,中考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根据上级有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夫妇双方均属农业户口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农村纯二女结扎户的女孩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时投档分加10分(另行发文)。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投档分数条件的,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投档附加分(不叠加)。

(4)根据梅州市教育局、梅州市卫生健康局《转发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梅市教〔2020〕33号)文有关规定,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在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保障措施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和教育的自身发展,要有严密的组织和制度作保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一)组织领导

县成立中招领导小组(见附件1),以加强对中考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实施。各中学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平远县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二)制度保障

1.公示制度。各中学要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评定结果、享受照顾政策学生情况、体育考试成绩和自主招生录取结果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诚信制度。各中学要建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诚信制度。

3.监督制度。县教育局将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全程监控。

4.问责制度。对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根据情节,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各中学要切实加大中考工作的宣传力度,要把有关中考报名方式、填报志愿方式、考试时间、试题设计方式、评卷方式、录取方式、招生录取和加分政策规定,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要特别加强梅青中学和平远实验中学实行派位招生模式的宣传工作,确保我县今年中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方案如有与市局文件精神相悖之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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