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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永嘉县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更新时间:2019-8-4 10:57:16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教育局
2019永嘉县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四、高中招生录取
(一)招生对象。
1.永嘉县户籍,在永嘉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永嘉县户籍在县外市内就读,在就读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回永嘉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永嘉县户籍必须于2019年3月31日前登记,否则一律视为今年高中招生的非永嘉县户籍考生。户籍片区审验工作安排在3月下旬进行,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永嘉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户籍片区审验工作的通知》执行。
2.永嘉县外温州市内户籍,具有永嘉初中学校电子学籍且要求在永嘉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并在永嘉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1)具备永嘉初中学校三年连续完整学习经历的考生,依据考生学籍所在学校来认定考生所在片区,可享受永嘉县户籍考生同城待遇。
(2)不具备永嘉初中学校三年连续完整学习经历的考生,可参加我县民办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录取,但不能参加永嘉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也不能录取为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
3.温州市外户籍在我县就读并在我县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职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不含温州翔宇中学公费生)录取。若参加公办普通高中(含温州翔宇中学公费生)录取,需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1)具有永嘉初中学校电子学籍和永嘉初中学校三年连续完整的学习经历;
(2)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永嘉县范围内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并在我县范围内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时间截至2019年3月份);
(3)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温州市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及以上(从2018年6月份起连续缴纳至今),且有相对固定居所(含租赁)。
以该类考生学籍所在学校来认定考生所在片区。
4.在永嘉报考高中的永嘉县引进人才、温商永商回归人员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享受永嘉县户籍考生同城待遇。
(二)普通高中类招生。
1.普通高中类招生,根据招生计划、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照顾录取政策,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平行志愿录取。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公布后,考生开始填报志愿,时间3天。已上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应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参照《2019年永嘉县高中招生指南》,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填报和志愿确认(每生可填报多个志愿),逾期不予补报。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将予以统一锁定,考生志愿不得再行更改和放弃。
为方便和服务考生填报志愿,县教育局将编制《2019年永嘉县高中招生指南》,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县教育局专栏http://xxgk.yj.gov.cn/col/col1331603/index.html”进行公开,并由初中学校印发给每位考生。各初中学校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要仔细审核,按时上报相关材料。若因学校资格审核失误影响考生录取的,将追究相关学校及责任人的责任。在招生中若出现考生因志愿代码填写错误造成录取上的问题,由填报人自行负责。
3.2019年,我县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分为两批。第一批为永嘉中学、温州翔宇中学(公费生);第二批为温州翔宇中学(自费生)、罗浮中学、上塘中学、永临中学、永嘉二中、碧莲中学、楠江中学(只招自费生)。依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与特长加分),同时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总分从高到低由中招系统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自动录取,若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与特长加分)相同则根据《2017年温州市高中招生同分录取规则》精神,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录取:①按文化科目总分(不含体育科目)从高到低排序录取;②在总分和文化科目总分均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数学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③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均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取语、数两科中单科分数高的一科)从高到低排序录取;④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按英语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录取;⑤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并列录取。
(1)永嘉中学、碧莲中学美术特色班和全县民办普通高中均面向全县招生;罗浮中学、上塘中学、永临中学、永嘉二中招生计划的20%面向片区外招生,80%在各自片区内招生;碧莲中学招生计划的50%面向片区外招生,50%在本片区内招生。
(2)定向生招生。以考生总分(含政策照顾加分与特长加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进行定向生招生。
定向生招生对象。符合公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资格,且在永嘉县内同一所初中学校读满两年(八、九年级在推荐学校就读,以电子学籍为准)及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定向生名额分配办法。认真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要求,遵循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的原则,把永嘉中学50%及以上的招生计划以定向生的形式分配到初中学校。主要根据2019年各初中学校毕业生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确认在永嘉录取的人数,结合各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等级将定向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定向生名额要向农村初中倾斜,保障小规模学校1个定向生推荐名额。
定向生名额分配公式(计算结果若为小数,则取小数点后1位四舍五入为整数):
学校定向生名额=全县定向生名额基数×(学校毕业生报考数/全县毕业生报考总数)×办学水平等级系数
全县定向生名额基数:以永嘉中学2019年招生计划数的50%,确定全县定向生名额基数。办学水平等级系数: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等级一级系数为1.2、二级系数为1.1、其他学校系数为1。
定向生录取办法。永嘉中学定向生是在永嘉中学统招生录取完毕后,根据分配的指标和规定条件,对填报永嘉中学志愿且符合永嘉中学定向生资格的学生,以初中学校为单位,以永嘉中学统招分数线为依据,一类初中学校毕业考生(含温州翔宇中学、崇德实验学校和东方外国语学校)下降30分,其余初中学校降40分,按考生总分(含政策照顾加分与特长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同分,按《2017年温州市高中招生同分录取规则》文件规定执行。若学校毕业生成绩达不到定向生录取要求,定向生名额尚未录完,则公办学校剩余名额转入该校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统筹使用(实验中学和永嘉体校认定为上塘学区),民办学校剩余名额转入全县民办学校统筹使用,依据定向生招生办法从中择优录取;若统筹使用后,定向生名额还有剩余,则不再转为全县统招生名额。对既无统招生又无定向生被永嘉中学录取的初中学校,在永嘉中学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降90分范围内,对这些学校填报永嘉中学志愿且符合永嘉中学定向生资格的考生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政策照顾加分与特长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补录,且最多补录1名;若达不到定向生补录条件的,则不予补录。
(3)永嘉中学统招生和温州翔宇中学(公费生)的招生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揭晓后,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永嘉中学统招生和温州翔宇中学公费生。
(4)温州翔宇中学(自费生)、罗浮中学、上塘中学、永临中学、永嘉二中、碧莲中学、楠江中学(只招自费生)等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未被永嘉中学和温州翔宇中学(公费生)录取的考生,中招系统则根据考生志愿自动在系统中按设置的条件把考生招录到温州翔宇中学(自费生)、罗浮中学、上塘中学、永临中学、永嘉二中、碧莲中学、楠江中学等学校。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线片外不低于片内,片外录取不足时,可在片区内择优补招,额满为止。考生如果要兼报温州翔宇中学公费生和自费生,需分别填报志愿。
(5)碧莲中学面向全县招收2个美术特色班,招生录取单独进行。碧莲中学统招生录取分数线确定后,美术特色班开始招生,录取分数不低于普高低控线。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要求、无色盲、有美术特长或美术爱好的考生均可报名。考生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到碧莲中学教务处报名,学校按报名顺序录取,额满为止。录取时须签订自愿在美术班就读的协议书。
4.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对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填报永嘉中学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达到2A2P及以上,填报温州翔宇中学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达到1A3P及以上,填报其他学校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达到4P及以上,且各校均要求考生综合表现评定达到合格及以上。从2021年起,初中毕业生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须达 5B 及以上,参加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和县(区)中学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须达2A3B及以上。考生在报考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时,其相应的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必须达到A等,考生报考理科特色生时,其科学实验必须达到A等。
5.民办普高立足于本县域招生,县域内招生数不少于招生计划的60%,按平行志愿择优录取。跨县域招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0%,跨县招生录取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的第三天开始,由招生学校凭考生录取码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择优录取。民办普高可向县教育局申请不超过招生计划10%的自主招生指标,该指标录取在平行志愿录取后进行。
民办普高须在6月10日前向社会和考生家长公布2019级新生收费标准。
6.普通高中按平行志愿录取不足时,原则上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补录,额满为止。
7.特长生招生。
(1)招生学校资格。获得市级及以上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含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或在2016—2018年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比赛(展演)中获得集体项目一等奖、体育比赛中获得团体总分(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普通高中可申请面向全县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
(2)招生计划数。普通高中在符合招录特长生资格的前提下,申请招收在体育、艺术等方面有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5%,每个项目招生数不超5人。
(3)申报程序。凡有县域内招收特长生需求的学校,要于2019年4月上旬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县教育局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特长生招生计划和实施方案,4月中旬底报温州市教育局备案后,由县教育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4)专业测试与录取。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特长生招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专业测试成绩在普高平行志愿录取前录取(具体办法以《永嘉县教育局关于2019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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