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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华东师范大学音乐表演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0-11-23 13:47:57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网络
2020华东师范大学音乐表演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研究型高水平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行列。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办学历史可以追溯至1951年即华东师大创立之始,由著名音乐家应尚能、刘雪庵领军,音乐宗师钱仁康、马革顺等都曾任教于此。音乐学院现设有音乐表演和音乐学2个本科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招收管弦乐表演、声乐表演、钢琴表演3个方向的本科生,音乐学专业招收音乐教育方向的本科生;设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艺术硕士(MFA),招收音乐教育学、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分析等方向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及声乐艺术、钢琴艺术、管弦乐艺术等方向的艺术硕士。同时,音乐学院招收声乐艺术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音乐表演专业致力于培养德才兼备的,具有高水平专业技能、音乐鉴赏能力、表演能力、研究能力和创造能力的音乐专业人才,能够胜任各类独唱、独奏、室内乐以及音乐表演团体的演奏或演唱;注重表演才能的培养与专业理论的拓宽,为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研究型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及音乐家奠定基础。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音乐表演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学年,2020年招生计划暂定36人,分省招生计划见下表(暂定),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省份
科类
计划
辽宁
艺术文科
声乐2人
山东
不分文理
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2人
河南
艺术文科
声乐2人
福建
艺术文科
钢琴2人
上海
不分文理
钢琴2人,小提琴6人,中提琴1人,大提琴2人,低音提琴1人,竖琴1人,长笛1人,大号2人,小号1人
浙江
不分文理
小提琴4人,中提琴1人,单簧管1人,圆号2人
湖南
不分文理
长笛1人,双簧管2人
三、报名条件
1. 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 (1)山东生源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2020年山东师范大学等多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详见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www.zsb.sdnu.edu.cn/),成绩达到联考方案和我校规定合格要求。
(2)其他省份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音乐类统考,取得统考合格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 考生省级音乐类专业统考(山东为联考)专业测试科目专项(山东联考要求专业复试成绩主项)必须与招生专业方向(包括乐器小项)一致。
注意: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按照钢琴、声乐(美声和民族唱法)、西洋管弦乐专业要求进行培养,其他方向考生不建议报考。
四、投档与录取原则
1.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2.录取原则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本专业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科类和招生计划(如招生计划细分到小项,则分别按小项计划),依据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科类和招生计划(如招生计划细分到小项,则分别按小项计划),依据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山东为联考专业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联考专业复试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对于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照文、理分别排序。
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包括小项)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上海生源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为器乐、乐理、视唱练耳三门总分。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1.音乐表演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音乐表演专业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1.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2.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5320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http://music.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0241)
3.监督电话:021-54344605;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4.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
七、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附件: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介绍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拥有一支学养深厚且具有国际视野的优秀教师队伍,教师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以及美国、德国、法国、奥地利、荷兰、比利时、俄罗斯等国的专业音乐院校,并相继赴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等一流学府访学深造。在专业实践课程教学中,音乐学院坚持“一对一”授课模式,并依托我校歌剧实验中心、交响乐团、合唱团,定期开展高品质的专业舞台艺术实践活动,演出足迹遍及国内外多所院校和著名音乐厅。莫扎特《假扮园丁的姑娘》、约翰·施特劳斯《蝙蝠》、民族歌剧《江姐》已是歌剧实验中心的保留剧目;2009年合唱团荣获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声乐类专业组第一名;2018年交响乐团荣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西乐合奏专业组一等奖。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注重国际学术交流,与美国、法国、奥地利等国家的多所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每年选派学生出国交流学习,参加国际音乐节。目前,与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建立“2+2”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与美国蒙特克利尔大学、美国北达科他大学建立“2+1”联合培养艺术硕士项目,有效提高了音乐学科的国际化进程。在过去十年中,已有超过200名学生先后出国访学。音乐表演专业近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大批高水平的音乐师资,在高校和各类学校中肩负音乐骨干教师的重任,部分毕业生赴欧美继续攻读硕士与博士学位,得到国内外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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