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华南理工大学地处广州,是直属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校园分为五山校区、大学城校区和广州国际校区,是首届“全国文明校园”获得单位。学校办学源远流长,最早可溯源至1918年成立的广东省立第一甲种工业学校;正式组建于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调整时期,为新中国四大工学院之一;1960年成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3年在全国高校首开部省共建之先河;1995年进入“211工程”行列;2001年进入“985工程”行列;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名单,2019年在“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排名第206位。如今的华南理工大学已经发展为一所以工见长,理工医结合,管、经、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艺术学院成立于2004年7月16日,位于大学城校区,下设音乐学系、器乐系、声乐系、舞蹈系以及艺术教育中心。其前身为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艺术系,2002年开始招收音乐表演专业本科生,2004年增设舞蹈学,现有音乐表演、舞蹈学、音乐学三个本科专业;2004年招收音乐学硕士研究生,现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目前在校本科生425人、硕士研究生47人。
学院拥有一支师德高尚、艺术造诣深厚、潜心教书育人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55人,专任教师44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20人,讲师18人,助教3人。多名教师获得包括“金钟奖”、文化部“文华奖”“丝路文化贡献奖”“荷花奖”以及“鲁迅文学艺术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在内的国家级、省部级奖励。学院承担有多项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艺术基金、教育部、文化部、广东省在研项目。学院引进国内外顶尖专家学者来校讲学,目前聘请的港澳、国外客座教授8人(郎朗、周龙、陈怡、咸信益、卓仁祥、黄安伦、解敏、唐纳考夫斯基),国内兼职教授7人。学院还注重加强对外学术交流,与美国耶鲁大学音乐学院、北德州大学音乐学院等国外高校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与卫斯理安学院签订有学生交换项目协议。
学院目前拥有教育部颁发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华南理工大学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创建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基地(广东粤剧艺术)”、广东省教育厅颁发的学校艺术教育活动“器乐培训基地”、广东省文化厅颁发的“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同时拥有“流行音乐研究所”以及教学实践实体——华南理工大学青年交响乐团、交响管乐团、室内乐团、艺术学院合唱团、舞蹈团等。学院目前有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走进交响音乐的世界》《走进歌剧的世界》等优秀示范课程。艺术学院配备有琴房、音乐厅、管弦乐排练室、合唱排练室、舞蹈练功厅、录音棚、多媒体音乐教室、数码钢琴教室、电脑音乐教室,拥有包括多套管弦乐器、民族乐器、126台钢琴在内的配置齐全的其它教学设施,以及包含中外音乐、舞蹈音像资料、图书资料、乐谱资料的专业资料室。
学生学习期间如果专业课、文化课成绩达到学校规定要求,可在入学后第二学期跨院系修读其他专业课程,达到学位授予资格者可授予辅修学士学位。成绩优秀毕业生可获保送研究生资格。十多年来,学院为国家特别是华南地区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在专业艺术团体、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及其它相关领域广泛就业。
一、招生专业
艺术学院目前设有3个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为全日制本科4年:
(一)音乐学(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专业音乐理论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提高分析、理解、阐释各种不同风格、不同体裁作品的能力,具备较强的论文写作水平。学生毕业后适合在艺术院校、出版社、音像公司、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编辑、音乐评论、音乐管理与策划等工作。
(二)音乐表演(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1.声乐演唱
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声乐表演专业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技巧,提高分析、理解、表现各种不同风格、不同体裁作品的能力,具备较强的演唱和驾驭声乐作品的能力。学生毕业后适合在艺术院团、艺术院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表演、组织、教学、研究、音乐管理与策划等工作。
2.器乐演奏
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演奏人才与创作型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演奏技巧。学生毕业后可在教育系统、演出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广泛就业。
(三)舞蹈学(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舞蹈艺术人才,培养能够在专业表演艺术团体、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及其它相关领域从事表演、教学、组织、策划和管理等工作的舞蹈专业人才。
二、报考须知
1. 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规定的普通学校招生标准的高中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学生。
(2)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份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
2. 内地(祖国大陆)招生范围:
(1)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招生范围:河南、江西、甘肃、广东、河北、湖北、湖南、海南、重庆、四川、陕西。
(2)舞蹈学专业招生范围:河北、山西、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
3. 我校艺术专业考试2020年在郑州、南昌、广州、兰州设立考点,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报名方式以考点当地规定为准。
(1)音乐学、音乐表演(器乐演奏—民族乐器演奏)和音乐表演(器乐演奏—钢琴演奏)专业仅在广州考点组织专业考试。
(2)在招生范围内但未设考点的省市考生可到广州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河南、江西、甘肃考生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器乐演奏—弦乐)和音乐表演(器乐演奏—管乐、竖琴、西洋打击乐)专业仅限参加我校在该省设点组织的专业考试。
郑州考点报名网址:https://www.artlets.cn/
南昌考点报名网址:http://www.jxeea.cn/
兰州考点报名网址:http://art.ganseea.cn/
广州考点报名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yslbm/
4. 报考我校的艺术专业考生,我校只承认第一次考试成绩,重复考试成绩无效。
5. 港澳台考生报考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需在我校广州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文化课应参加港澳台联合招生考试。舞蹈学专业2020年暂不招收港澳台考生。
三、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10〕79号文,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广州考点报名考试费200元/人,广东省外考点235元/人。
学费标准以当年广东省发改委核定为准(目前我校艺术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
四、招生专业(招考方向)招生计划与考试内容
1.我校艺术学院本科招生计划为135人,招生专业(招考方向)计划招生人数、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内容如下:
招生 专业 |
招考方向 |
计划招生人数 |
考试内容 | ||
一试 |
二试 | ||||
音乐学 |
音乐学 (考点仅设广州) |
8 |
笔试: 音乐学理论基础知识(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 |
1.笔试(占专业总成绩80%): ①音乐史论题 ②音乐作文题 ③和声分析题 2.面试(占专业总成绩20%): ①器乐演奏 ②民歌或戏曲、曲艺演唱 ③音乐学相关知识现场问答 3.视唱练耳、乐理 | |
音乐表演 |
声乐演唱 (美声、民族) |
30 |
声乐演唱 (自选乐曲两首,自带钢琴伴奏,备五线谱) |
1.声乐演唱 (自选乐曲三首,现场抽选两首,其中一首可与一试重复) 2.视唱练耳、乐理 | |
器乐演奏 47人 |
弦乐: 小提琴 中提琴 大提琴 低音提琴 |
15 |
1.音阶 (小提琴、中提琴:自选一个调性音阶,包括三个八度单音、琶音,三、六、八度双音 大提琴:自选一个调性音阶,包括四个八度单音、琶音 低音提琴:自选一个调性音阶,包括三个八度单音、琶音 管乐:大小调音阶、琶音) 2.自选乐曲一首 (西洋打击乐:必须演奏马林巴自选乐曲一首) |
1.自选练习曲两首,现场抽选一首(西洋打击乐演奏小军鼓自选练习曲或独奏曲一首) 2.自选乐曲一首,不得与一试曲目重复(西洋打击乐演奏马林巴自选乐曲一首,不得与一试曲目重复) 3.视唱练耳、乐理 | |
管乐、竖琴、西洋打击乐: 长笛 双簧管 单簧管 大管 萨克斯 圆号 小号 长号 大号 竖琴 西洋打击乐(不含爵士鼓) |
22 | ||||
民族乐器演奏: 二胡 琵琶 中阮 笙 古筝 (考点仅设广州) |
8 |
自选乐曲一首 |
1.自选乐曲两首,现场抽选一首(不得与一试曲目重复) 2.视唱练耳、乐理 | ||
钢琴演奏 (考点仅设广州) |
2 |
1.巴赫十二平均律前奏曲与赋格一套 2.高级音乐会练习曲一首 |
1.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作品) 2.技巧性音乐会练习曲两首,现场抽选一首 3.视唱练耳、乐理 | ||
舞蹈学 |
中国民族民间舞 古典舞 |
50 |
不再组织舞蹈学专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直接使用招生省份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
(1)广东省外考点钢琴伴奏相关要求以当地考点有关规定为准。我校将在公布专业考试合格名单时公布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演唱)和音乐表演(器乐演奏)3个专业分省分专业计划。
(2)音乐学专业参考书目:
陈应时、陈聆群主编:《中国音乐简史》,高等教育出版社;
袁静芳主编:《中国传统音乐概论》,上海音乐出版社;
于润洋主编:《西方音乐通史》,上海音乐出版社。
2. 专业考试采用一试、二试形式。
3. 专业二试中视唱练耳、乐理科目按照考生高考所在省份组织的该科目统考合格分数线认定,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如省级统考合格但考生高考所在省份未组织视唱练耳、乐理统考,则考生必须到广州考点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视唱练耳、乐理科目统一考试。
4. 专业考试地点及时间
考点 |
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报名网址) |
考试 时间 |
河南 (郑州) |
郑州市第106中学(郑州铁六中学)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1月7日—11日 (https://www.artlets.cn/) |
1月17—18日 |
江西 (南昌)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红角洲校区) (南昌市红角洲学府大道589号) |
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3日 详情请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上报名 |
1月13—14日 |
甘肃 (兰州) |
兰州文理学院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400号) |
详情请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上报名 (http://art.ganseea.cn/) |
2月17—18日 |
广东 (广州) |
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艺术学院 (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B11栋) |
请见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通知 (https://gaokao.chsi.com.cn/zzbm/yslbm/) |
3月3—6日 |
五、认定及录取
(一)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学专业
1. 专业考试合格资格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择优认定。考生可于4月中下旬登录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还需按照本人高考所在地规定的时间,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参加全国高考。
2. 我校将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结合生源情况及考试情况调整各专业(招考方向)招生计划,并于专业考试后公布分省计划,港澳台考生不占招生计划。
3. 我校音乐类专业计划采用文理综合编制的原则,不区分考生文理科类。考生在取得省专业统考合格证书(高考所在省份未组织统一考试除外)、文化考试成绩达到高考所在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之上,符合录取条件者,按照如下办法予以录取:
(1)音乐表演专业分为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器乐演奏)两个招考方向,分别按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依据分省计划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较高者。当高考文化成绩仍相同时,按我校招生章程原则排序。
(2)音乐学专业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据分省计划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较高者。当专业考试成绩仍相同时,按我校招生章程原则排序。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总分×60)+(高考文化成绩÷普通类一本分数线×40)
其中,专业总分为100分;合并批次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一本分数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为准。
(二)舞蹈学专业
舞蹈学专业不再组织本科招生专业考试,直接使用招生省份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具体招生办法、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等信息我校将另行发布。
六、监督机制
1. 申请者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通报;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替考、请人替考、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试题及答案等行为列为犯罪行为,在此次考试中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若教育部关于艺术类招生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实施办法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信访电话:020-87110195。
七、联系方式
1. 华南理工大学
网址:http://www.scut.edu.cn/
2.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20-87110737 传真:020-87111502 邮编:510640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
官方微信: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scut_zsb)
网址:http://admission.scut.edu.cn/
3. 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
电话:020-39380901 传真:020-39380901 邮编:510006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B11
网址:http://www.scut.edu.cn/arts/index.htm
4. 华南理工大学纪监办公室
电话:020-87110195 传真:020-87110195 邮编:510640
来信请寄: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纪监办公室
网址:http://www2.scut.edu.cn/qfy/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