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海洋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学校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特设立了一系列奖、助学金,获奖学生占在校本科学生人数的50%以上。具体有:
一 国家奖学金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要求和《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每年奖励全日制本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人8000元。
二 国家励志奖学金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要求和《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每年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5000元。
三 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
为鼓励高考成绩优秀的考生报考我校而设立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5000元,二等奖获得者3000元,三等奖获得者1000元。
四 学生奖学金的金额及评选比例
● 杰出学生奖学金:5000元/人,获得者为校优秀学生标兵。
● 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1500元/人,占参评人数的5%;二等1000元/人,占参评人数的10%;三等500元/人,占参评人数的20%。
● 文体活动奖学金:600元/人,占参评人数的5%。
● 科技创新奖学金:600元/人,占参评人数的5%。
● 社会实践奖学金:600元/人,占参评人数的10%。
五 理科人才培养基地奖学金
学校在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专业学习的学生中设立理科人才培养基地奖学金,在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学习的学生中设立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 毕业生服务西部奖学金
为奖励志愿到边远地区、西部地区艰苦行业、国家重点扶持单位就业的毕业生而设立的奖学金。一次性奖励3000元。
2、中国海洋大学困难生资助办法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我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定位为既是一项“温暖工程”,更是一项“育人工程”,把“济困意在助学,扶弱更为励志”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指导思想,不断建立和完善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经济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绿色通道”在内的助学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在实际工作中,学校按照以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以勤工助学和经济困难补助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费,以各种奖助学金为学生发展提供支持的工作思路,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为了更有效的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我校录取的所有新生均需要提交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发的《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提交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发的《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学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无居民身份证的用户籍证明代替),未成年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附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无居民身份证的用户籍证明代替)和家长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无家庭固定电话的学生需记下邻居或亲戚家的固定电话,学校统一组织填写贷款申请表时需要。
● 本科学生助学金
一 国家助学金
二 专项助学金
● 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助学金
● 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
● 青岛市慈善总会助学金
● 携程阳光助学金
● 海程邦达国防育才助学金
● 福彩励志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