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云南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云南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设置一览表 | ||||||
序号 | 奖学金名称 | 等级 | 人数 | 金额(元) | 评定时间 | 奖励对象 |
1 | 云南大学国家奖学金 | / | 根据教育厅通知 | 8000 | 10-11月 | 学习期满一年的全日制本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
2 | 云南大学省政府奖学金 | / | 根据教育厅通知 | 6000 | 10-11月 | 学习期满一年的全日制本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
3 | 云南大学国家励志 奖学金 |
/ | 根据教育厅通知 | 5000 | 10-11月 | 学习期满一年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 |
4 | 云南大学省政府 励志奖学金 |
/ | 根据教育厅通知 | 4000 | 10-11月 | 学习期满一年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 |
5 | 云南大学本科优秀学生 奖学金 |
特等 | 5 | 6000 | 10月 | 学习期满一年的全日制优秀本科学生 |
一等 | 参评人数的3%(基地班4%) | 3000 | ||||
二等 | 参评人数的5%(基地班7%) | 1500 | ||||
三等 | 参评人数的10%(基地班15%) | 1000 | ||||
6 | 云南大学本科优秀学生 干部奖学金 |
/ | 参评干部的8% | 1000 | ||
7 | 云南大学单项奖学金 | 道德风尚奖 | 20 | 1000 | 10-11月 | 在文艺、体育、道德风尚、创新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
文艺奖 | ||||||
体育奖 | ||||||
创新奖 | ||||||
8 | 云南大学东陆奖学金 | / | 100 | 3000 | 9月 | 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 |
9 | 云南大学熊庆来奖学金 | / | 10 | 2000 | 偶数年10月 | 理科学院和文理兼收的学院(理科专业)的优秀学生 |
10 | 云南大学方国瑜奖学金 | / | 10 | 2000 | 奇数年10月 | 文科学院和文理兼收学院(文科专业)的优秀学生 |
11 | 云南大学伍达观奖学金 | / | 120 | 1500 | 6月 | 历史、生物、数学、物理、化学系优秀学生 |
12 | 云南大学华藏奖学金 | 一等 | 3 | 1000 | 10月 | 全校文科学院、文理兼收学院(文科专业)的优秀学生 |
二等 | 5 | 750 | 10月 | |||
三等 | 12 | 500 | 10月 | |||
13 | 云南大学香港思源 奖助学金 |
/ | 80 | 3000 | 10月 | 中、西部省份家庭经济贫困的优秀本科学生及沿海省份优秀特困本科学生 |
14 | 云南大学稻盛京瓷 西部开发奖学金 |
/ | 20 | 1250 | 10月 | 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来自西部地区的在校学生 |
15 | 云南大学招商银行 奖学金 |
/ | 20 | 5000 | 根据招行通知 | 全校学生 |
16 | 云南大学恒生银行 内地奖学金 |
/ | 7 | 4000 | 11月 | 经济学院经济系、会计系和财税金融系学生各1名;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和财务管理专业学生各1名;人文学院新闻系学生1名;资源环境与地球科学学院资源环境与规划管理专业学生1名 |
17 | 云南大学大益奖学金 | / | 50 | 2000 | 10月 | 学习期满一年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
18 | 云南大学宝钢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 | 10 | 5000 | 6月 | 全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和研究生 |
优秀学生 特等奖 |
1 | 10000 | ||||
19 | 云南大学火箭兵奖学金 | / | 根据二炮通知 | 3000 | 10月 | 学习期满一年的维护民族团结、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本科学生 |
20 | 云南大学赵氏廷芳 奖学金 |
/ | 40 | 一二年级3000元,三四年级2000元 | 9月 | 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 |
21 | 云南大学GSS奖学金 | / | 10 | 1250(美元) | 10月 | 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 |
22 | 云南大学广发希望 奖学金 |
/ | 30 | 3000 | 11月 | 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 |
23 | 云南大学地学攀登 奖学金 |
一等奖 | 2 | 6000 | 11月 | 地球物理专业优秀本科学生 |
二等奖 | 7 | 4000 | 11月 |
2、云南大学困难生资助办法
东陆奖学金
奖励标准及名额。东陆奖学金分一等奖和二等奖,其中,一等奖标准为每人1500元,占获奖总人数的30%,二等奖标准为每人1000元,占获奖总人数的70%。由当年留转的学生粮物肉食补贴总金额确定奖励总名额后,再根据学生总人数按比例将名额划拨至各学院。
国家助学贷款
各学院成立“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互助小组”。其成员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班主任及优秀贷款学生组成。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在学生中宣传国家助学贷款的方针政策,为贷款学生释疑解惑,引导学生适度贷款,在学生中开展诚实守信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协助银行办理贷款,帮助贷款学生制订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
勤工助学
学校将每年勤工助学经费的40%划拨给各学院(具体数额由学生处每年根据学院学生人数核实后通知各学院),由各学院自行在学院内设置勤工助学岗位专门用于安排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并负责管理。各学院勤工助学岗位须报学生处备案。
就业奖励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充分就业,正确引导他们到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就业,参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对到鼓励支持的就业范围就业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给予适当的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结业生或受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的毕业生不给物质奖励。
到云南省35个边疆县、41个贫困县的乡镇就业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奖励3000元;
到国家、省政府确定的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工作,非师范专业的毕业生到县以下(含县)普通中小学任教,以及到解放军、公安、武警部队工作或被录用为西部志愿者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奖励1000元;
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奖励500元。
助学金
社会各界的无偿资助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方式的有益补充。助学金分一次性资助和阶段性资助。具体资助办法由资助方与学校共同协商确定。
特殊补助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完善学校助困工作体系,学校每年设立专项经费用于经济困难学生的特殊补助,用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节日慰问、日常学习生活用品补助以及组织他们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该笔费用由学校统一掌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