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服装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国家设立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2008年我校共有15名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中央及北京市共同拨款设立,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占在校生的3%左右,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三、社会赞助专项奖助学金
社会赞助奖助学金是社会上(包括国内外、境内外)的企业、单位团体和个人以各种形式捐资赞助学校、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而设立的奖励和资助学生的基金。主要有桑麻奖学金、奋斗成才奖学金、OLAY女性创新与梦想奖学金、天然奖学金、纺织之光奖学金、爱慕奖学金、金宝奖学金、上海和氏璧奖学金、真维斯助学金、周华盛助学金,金额从1000元到10000元不等。
四、校内奖学金
1、人民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个等级,金额相应为1000、800、600、400元。每年约有47%的本科学生获得校内奖学金。
2、奋进创新奖学金
2、北京服装学院困难生资助办法
五、国家助学金
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北京市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以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分为两等:一等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32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16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我校的资助面按照全校学生总数的9%的比例安排。
六、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运用金融手段,由北京银行面向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费、生活费并由国家财政给予贴息的人民币信誉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申请一次,最高金额为每年6000元。执行《北京服装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七、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由学校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一定报酬的助学活动。勤工助学优先安排贫困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受法律保护。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和履行相应的义务。按《北京服装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
八、校内无息借款
校内无息借款是帮助经济确有困难的本、专科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学习费用,而由学校向学生提供的无息借款。校内无息借款由学生处负责(各院、系具体审核)借款的发放、减免和回收等全部管理工作。
九、减免学杂费
减免学杂费是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近几年来,我校对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实施学费减免政策,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
十、饮用水、洗澡、电话补助
此项政策是由北京市财政负担的,对北京地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实施饮用水、洗澡、电话补助政策。补助比例为我校学生总数的10%,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饮用水补助45元、洗澡补助80元、电话费补助60元。
十一、临时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是由国家和学校设立的专项困难补助。资助对象为入学时遇到特殊困难、家庭遭遇特殊困难、本人突患重病,或家庭月收入(包括奖学金、参加勤工助学取得的收入和各种补贴)低于北京地区最低生活费用每人每月290元标准的全日制在册学生。每生每次视情况给予100-1000元的补助。按《北京服装学院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设立“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是学校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报到,顺利完成学籍注册手续所设立的助学措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以按照学校要求,提供父母单位和家庭所在地人民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经“绿色通道”入学报到,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在办理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其它资助手续后注册。
十三、其他资助